母猪猎人(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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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诉状,看你要声请的目的是什么。”
我斟酌着法律用语,有一搭没一搭地回应着。
其实我心中已经很感动了,在上班满一星期的今天,小婕总算发现我们事务所不寻常的地方,就是老闆总是留下来加班,而员工准时下班的这件事。
“阿不是在法庭上,『objection!yourhonor!』这样喔?”
天啊,小婕竟然会除了thisisabook以外的英文,我真是太感动了。
不过那句“我反对!阁下!”
大概也是看电影学的而已。
于是我尝试着跟她讲解一些法律程序,还有手上的桉件。
当初我在中正大学混了4年才懵懵懂懂的东西,怎么可能要一个5流学店的拜金女在短期学会,我没有任何时间表和进度表,只要她有今天这样的学习心我就很感动了。
“这个是什么?”
小婕好奇地翻着我手上的一个桉件卷宗问道。
“这是一个补习班老闆诈骗老师的钱去职棒签赌,后来补习班老师在网路放话要烧他全家的桉件,补习班老师被告恐吓危害安全。”
我回想着那次在八卦版参与的风波,一个业馀小说家兼补习班老师差点就把人生毁在一个道貌岸然的人渣败类手中。
“很严重吗?”
小婕好奇地问。
“法定刑是两年以下。”
我不用看法典就马上告诉她法律效果。
“哇靠,那不是很重吗!?”
小婕听到两年以下,惊讶道。
“所以才要律师的存在,两年以下的以下是多以下说出来会让妳吓死;曾经有个大陆来的外籍配偶,恐吓他人要剁下他人的小鸡鸡,警察当场听见并录音作证,在证据确凿的情况下,她一再哭诉她不懂台湾法律,不承认犯罪还坚持身上没钱,顶多就抓去关。结果法官吃这一套,判服劳役5天,易科罚金1天折算1000,结果每次开庭都强调没钱的她,当场就拿出5000块到执行处缴交,然后扬长而去。”
我回忆着发生在朋友身上的桉件,多的是遇到恐龙法官的亲身经验。
“那个补习班老师后来被判多重啊?”
小婕睁着大眼问,我这才发现她竟然没用睫毛膏就有那么漂亮的睫毛!“检察官起诉了,可是法官判无罪。因为在最高法院52年台上第751号判例指出,『仅在外扬言』而非『通知』,不构成恐吓危害安全罪。
上诉到高等法院台南分院同样获得无罪判决。”
我事不关己地告知小婕桉件结果,她却如释重负地露出欣慰的微笑,看来她也不是只关心自己的拜金母猪嘛。
“是你辩护的吗?”
小婕露出崇拜的眼神,大大的眼睛发着光。
“不是,我只跟他说有这个判例,出庭时强调这回事就好。没跟他收钱。”
我对于这种举手之劳总是不吝和网友分享攻防的重点。
“酷耶!”
小婕的态度不像上班时懒洋洋的,明明年纪大我五岁,还一副孩子般的兴奋。
“律师本来就是可以帮助大家的工作。”
我得意地自夸着,心裡却对于今天接的一个桉件感到力不从心。
“那这个呢?”
小婕说着就要拿起今天的文件。
“不用,这个太複杂。”
我连忙有点强势地压住那个文件夹。
“我、看、看、嘛!”
说完小婕用上了十成力,总算抢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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