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不合理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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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人的行为有些异常,要推测他的目的。
第三,要排查犯罪嫌疑人是一个很耗费精力耗费时间的事情,所以在排查的同时也要从死者的社会关系、家庭背景方面入手去调查。
几名同事对张山接下来的打算表示认同,只有慕云觉得张山的推敲有些武断。
她认为,虽然昨天晚上的出租车司机是有作案嫌疑,但杀人凶手未必是他,他很有可能受到了某种威胁和恐吓。
张山反问为什么。
慕云拿着黑色记号笔,在专案组的白板上绘制了一副乌市交通路线草图,道:“你们看,这里是我们的警局,我们标记为a点。而城郊建筑工地在乌市的东南角,我们标记为b点。从a点到b点的直线距离,有14k点出发一路向南,在南环路和乌江道交叉口这里向东行驶,距离大概是20公里,以每小时60公里的平均时速来看,大概需要20分钟左右。”
众人点头,表示认同慕云所讲的。
“根据监控录像,昨天张山同志从出租车下来的时间是下午的7:30分,他打包了饭店的饭菜给我们。根据法医刘明同志的判断,死者的死亡时间大概是6点钟到7:30之间。请问各位,凶手是如何做到在三十分钟内,从a点赶到b点并且完成杀人、抛尸、清理现场痕迹、并且在死者的胸口处钉根钢筋的呢?”
慕云话锋一转,反问警局众。
座位上交头接耳一片唏嘘,按照时间上来推算,慕云说的确实是正确的。
张山也皱眉了,他忽略了一个最重要的环节,那就是时间。
“我也同意慕云同志的看法,我昨天看到这钱之后就想去现场,但是大家都认为是个恶作剧,但吃完饭之后孙鹏还是跟着我一起去了,在监控录像中,我和孙鹏是大概下午7:15分出发的,但昨天晚上的暴雨大家都知道,下的太大了,我根本不敢开太快,只要时速超过40,基本上雨刮器就没有用了,完全看不清路。我大概用了35分钟才到达城郊工地。放在晴天不堵车的情况下,到城郊25分钟以内可以达到,但昨天这个天气想要维持平均不低于60k的时速实在困难,几乎就是玩命。”
慕云又道:“我们就算假设凶手就是昨天的出租车司机,他车技很棒,从a点到b点只用了20分钟的时间,那么他到达案发现场的时间应该是在下午的的车速撞向死者,这其中的过程也需要准备的。杀人的过程我们粗略的算作十分钟,这并不算多吧?杀死死者之后,他需要把死者从第一案发现场挪动到第二案发现场,也就是城郊建筑工地。这也需要时间!我们再估算十分钟的时间,也不多吧?”
众人纷纷摇头,可以这么说。
“好,那么凶手会进行第三个步骤,我认为这是一个最难的步骤。就是把钢筋,钉在死者的心脏部位和腹部。”
说到这里,在坐的孙鹏下意识的吞咽一口唾沫,拿起面前的茶水杯抿了抿,压制下自己反胃的身体反映。昨天的尸体,把他恶心的不轻。
慕云从档案袋中拿出两张照片,照片上是两根钢筋的特写,他把这两章照片用磁铁吸在了白板上,道:“你们看这两根钢筋的两段,白色标注的一段是裸露在身体外面的尾部,还有被重物锤击的痕迹,外面的铁锈有的被砸掉了。而进入尸体身体的部位,你们看有什么异常吗?”
张山皱着眉头,第一个看出端倪道:“这根钢筋没有尖。”
“是的。”慕云肯定道,“有常识的大家都知道,大家应该都去医院打过针吧?针头大家都见过吧?针头部位是一个尖,顶部受力点非常小,用力一插就可以扎进肉里……但是如果是一根擀面杖的话,无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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