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搜查血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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刀。
“如果想达到一刀就能够把脖子切到6公分深处,并且划断喉管和双侧颈动脉,不但要有足够的力气,刀法要准,同时对刀具的要求也是极高的。普通的民用收藏防身军刀绝对达不到这样的锋利和硬度,所以我判断他使用的是一把高端定制版的尼泊尔军刀。我搜索了一下这样军刀的平均报价,入门级别的要将近两千元,再高端一点的高达几千元,所以犯罪嫌疑人一定是一个十分狂热的冷兵器爱好者。”
众人开始记下来。
“根据死者董良身上的伤,可以判断出他胳膊肘的脱臼是犹豫制服过当造成的,他生前有被凶手按在地上制服的经历,而制服的手法就是我们常用方法,孙鹏,你过来配合我演示一下。”
会议桌非常大,足够两个成年男子站上去。他把桌面上的杂物推到一旁和孙鹏站上去,右手搂住孙鹏的脖子,左腿迅速出击将孙鹏撂倒,而后右手又迅速的将孙鹏的右手反扭到背后死死的按住,孙鹏的左脸贴到地面上,表现出一副呲牙咧嘴的表情。他又直接用膝盖顶住了孙鹏的后腰,后者瞬间失去了反抗能力被他制服在地上。
“大家看清楚这个动作了吗?”
“看清楚了。”
“清楚了。”
“凶手之前是不是当过警察啊?有这么好的身手还有这样的反侦察能力?”
张山伸出手,一把将搭档从桌子上拽起来,二人一前一后从会议桌上跳下去又坐回原位,“死者的肘关节脱臼说明两个问题,第一,凶手是一个练过而且技巧很熟练的人,甚至很有可能曾经做过警务相关工作,不然他不可能会使用这样的格斗技巧;第二,凶手在单独作案的时候有紧张心理,因为警用制服术最重要的目的是制服敌人并非弄伤敌人。这个格斗技巧最核心的技巧是拿捏住骨骼的分寸,拧敌人胳膊的力道不能太松,否则起不到制服敌人的效果。同样也不能太重,这样会伤到敌人,最重要的是如果把敌人的胳膊弄脱臼了,就会让敌人在剧烈的疼痛之下做出生理应激反应,瞬间挣脱控制!很显然,他因为紧张,所以力气用的有些大了。还有一个关键的点,那就是凶手这次进入死者家中的目的是杀人,他完全没有必要制服董良,完全可以在第一时间就把董良杀死,可是他没有这么做,反而给了董良反抗的机会,这说明什么?”
慕云脱口抢答:“说明当他真正杀人的时候迟疑了。”
“没错,他迟疑了。虽然迟疑并不能改变他最后还是杀人的结果,但这恰恰从侧面告诉我们731案的这名犯罪嫌疑人和廉狄之间的关系。他和廉狄一起作案的时候可以做到滴水不漏、天衣无缝,可是一自己作案却变得迟疑和紧张,这说明他对于廉狄不单单只是信任,还有信服。在犯罪心理学的角度上来说,一名杀人犯全天24小时都会警惕,只有让他极度放心的人才会让他的身心得到放松,而这个人往往是他的父母,因为在父母面前才会让凶手有一种安全感。”
“所以说,凶手和廉狄的关系很可能是长辈和晚辈的关系?或者让他十分信服的人?”专案组成员小刘问道。
“是的,我做了一个作案过程的假设,大家可以听听看,如果有人有不同意见可以随时补充。”
“首先,凶手知道董良叫了外卖,乔装打扮成送餐员去给董良送餐,被害人这样就没有防备的给他开了门,在被害人董良低头签收的时候,凶手打开了饭盒,饭盒里面装的是热水,直接泼向了被害人,这也解释了被害人面部的烫伤。被袭击的受害人睁不开眼睛失去反抗能力,在原地胡乱的挥舞着手,踢翻了家具后和凶手搏斗起来。凶手准备拿刀的时候迟疑了一些,选择了先把董良制服,由于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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