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北电当教兽】(151-160)
第(3/17)节
刘若英也承认,张韶涵来唱这首《隐形的翅膀》要比叶冷松更有些味道。
毕竟这首歌就是适合女孩子来唱的。
可是在唱《阿刁》时,再怎么唱都没有叶冷松那种淡然与洒脱的味道,然后试了下叶冷松所说的升两个调来唱,只是感觉高音部分确实很惊艳,还是找不到叶冷松所说的画面感。
试完全部四首,刘若英看著有些心不在焉的张韶涵,无奈的摇了摇头,说:「走吧,去谈谈吧。」
见张韶涵喜笑颜开,刘若英本着脸说,「注意你的表情,看你乐开花的样,什么都写在脸上,别人还不想怎么谈就怎么谈啊。
一会记住,不许多说话,一切听我的。」
「噢,知道了啦。」
刘若英和张韶涵走进会客厅时,叶冷松和黄磊、周慧敏正在闲聊着音乐方面的见解,见她们两个走进来,都笑着起身,请她们就坐。
「这四首都试了吗?有没有不喜欢的?或有什么疑惑,都可以提。」
叶冷松还是那种风轻云淡的感觉,不悲不喜,荣辱不惊。
刘若英笑着坐下后,换了一副正式的表情,斟酌一下才开口说,「叶总,我想代表张韶涵和您谈一下签约的事。」
换了种称呼和表情,黄磊和周慧敏也都不再说话了,这在正式商谈的架势。
也算是刘若英客串张韶涵经纪人的架势。
叶冷松仍是淡淡的神情,「你说。」
「第一,是韶涵如果跳槽,违约金方面的事。
当时韶涵签的是新人约,违约金是三百万新台币,她在台湾只是新人,只有一部戏,所以她是无力支付这笔违约金的。
您是否可以支付这笔违约金?」叶冷松点了点头,「当初我就对嘉哥承诺过,不论违约金多少,由我来出,所以违约金这方面当然没有问题,三百万新台币约合六十万人民币,我可以随时转到指定账户。」
刘若英点了点头,「第二,是韶涵的合约类型,虽然当初她签的是新人约,可她毕竟已经在台湾有部影视作品了,不能再算是刚出道的新人了,您看她的合约该如何签?」刘若英提的这要求还是有一点点牵强的,如果签的是影视合约,确实也可以不作为新人约来签,有了一部女主角作品,还是属于被挖过来的,给新人约有些不太合适,可如今要签的是歌手合约,张韶涵连一支单曲都没发过,这算是标准的在捧新人,能红还好说,如果像正常的情况,专辑出来,销售和知名度都不太理想的话,公司是很有可能要亏钱的。
叶冷松听了这个要求后,还是只点了点头,从包里拿出一张公司艺人合约的情况分类表,递给刘若英,「你先看看,这是我初步的合约分类,也还有些不成熟的地方,还请多指教。」
刘若英接过来仔细看了会,合约和很多公司差不多,只是分成比例上有些差异,共分为四个等级。
新人约,普通艺人约、专业艺人约、顶级艺人约。
新人约,一般签约五年起步,在实体销售方面,公司和艺人分成比是:85%:15%。
实体销售后续利润分成比是:40%:60%,这一块大多指代言、广告等收入,也是艺人主要的一块收入来源,所以给的占比是较高的。
商业演出和各类活动利润分成比是:70%:30%,多指演唱会、商演及走穴。
这也是公司压榨艺人最多的一种手段,毕竟如果公司捧红了艺人,并不是单纯的想卖CD,主要是想要艺人多为公司带来利润。
海外推广及活动方面(包括港澳台地区):利润分成比是:30%:70%,这一块有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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