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103)
第(3/5)节
传递到笔尖上后。
钢笔的质感就出来了。
莫少珩上一世当医生,是最习惯使用钢笔的。
一开始有些手生,然后慢慢龙飞凤舞了起来。
字体飘然若仙,又狂舞若龙。
不用反复沾墨,一气呵成之感,简直太爽了。
还有,字迹不同于铅笔,更加的清晰可辨。
就像世间最黑之墨,落在了最洁白的东西上。
心中不免狂喜,这钢笔好。
洋洋洒洒地写了一大篇,这才停了下来。
旁边的赵棣:
那铅笔也就算了,有些像少数地区使用的炭笔,只是更加的紧致好使用,炭笔使用后,一手漆黑,实在不太雅观。
但这铅笔,外面包裹了一层木材一样的东西,握之有力,也不用担心脏手的问题。
关键是写的字,也不像炭笔,时而清晰时而浅淡,是十分均匀的。
但这钢笔是怎么回事?
写出的字,比毛笔还要细腻,还要清晰。
莫少珩见赵棣一脸好奇的样子,将钢笔递了过去,你要不试试看?
赵棣接过笔,从来没有使用过钢笔的人,第一次使用,其实是有些笨拙的。
莫少珩在一旁纠正着姿势,然后,赵棣慢慢地开始有一些感觉了。
竟然不需要沾墨,就能写这么多字。
莫少珩心道,这才哪跟哪啊,要一次性写完一整管墨,手都得给你写酸了不可。
赵棣立马感觉到了钢笔的好处。
以前毛笔写字,长袍上沾些砚墨,特别是长袖上,是经常的事情,但使用钢笔,完全不用担心这个。
而且,随着书写,他也发现,钢笔要比毛笔好掌控得多。
毛笔写不了多久,手就会酸就会累,所以古时候抄书,那可不是一般人能坚持得下来的,古有抄佛经以表孝心等说法,其实考的就是耐力。
赵棣越写越流畅,由先前笨拙的字体,竟然慢慢开始有了写他写毛笔字时的风格了。
说到底还是一个熟练度的问题。
莫少珩看赵棣似乎颇为喜欢,说道,我让人给你也打造一只。
有了第一支,第二支制作起来就要快捷很多了,就和制作一支首饰差不多?
旁边正在玩铅笔的南一,我也要。
莫少珩心道,得,再做两支。
数日后。
莫少珩去了一趟乌衣巷。
一是,给赵景澄等学生,一人一套厚书壳的本子,一人几只铅笔,还有一个书包。
北凉的读书人,都是使用书箱,但书箱本身沉重就不说了,因为是单手提,从小就这样的话,容易形成长短手。
琴楼上,赵景澄等人,背着书包:
莫少珩:
是感觉有那么一点点奇怪,说是初中生吧,有点像,但又一身的小袍子。
感觉怪怪的。
赵景澄等拿着手上的本子和铅笔,翻来覆去的看。
莫少珩说道,怎么样?以后上户外实践课,是不是方便了很多?
他给这些学生的,就像是一个套装。
赵景澄等正拿着铅笔,在手上打开的本子上划。
以前,用毛笔的时候,这个姿势的话,连笔都拿不稳,本子也一样,软绵绵的。
但现在
如同得到了什么新奇的东西,玩得不易乐乎。
莫少珩教了一会铅笔的使用,然后让一群学生要么在琴楼要么去图书馆练习铅笔字。
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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