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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103)

第(3/5)节
传递到笔尖上后。

    钢笔的质感就出来了。

    莫少珩上一世当医生,是最习惯使用钢笔的。

    一开始有些手生,然后慢慢龙飞凤舞了起来。

    字体飘然若仙,又狂舞若龙。

    不用反复沾墨,一气呵成之感,简直太爽了。

    还有,字迹不同于铅笔,更加的清晰可辨。

    就像世间最黑之墨,落在了最洁白的东西上。

    心中不免狂喜,这钢笔好。

    洋洋洒洒地写了一大篇,这才停了下来。

    旁边的赵棣:

    那铅笔也就算了,有些像少数地区使用的炭笔,只是更加的紧致好使用,炭笔使用后,一手漆黑,实在不太雅观。

    但这铅笔,外面包裹了一层木材一样的东西,握之有力,也不用担心脏手的问题。

    关键是写的字,也不像炭笔,时而清晰时而浅淡,是十分均匀的。

    但这钢笔是怎么回事?

    写出的字,比毛笔还要细腻,还要清晰。

    莫少珩见赵棣一脸好奇的样子,将钢笔递了过去,你要不试试看?

    赵棣接过笔,从来没有使用过钢笔的人,第一次使用,其实是有些笨拙的。

    莫少珩在一旁纠正着姿势,然后,赵棣慢慢地开始有一些感觉了。

    竟然不需要沾墨,就能写这么多字。

    莫少珩心道,这才哪跟哪啊,要一次性写完一整管墨,手都得给你写酸了不可。

    赵棣立马感觉到了钢笔的好处。

    以前毛笔写字,长袍上沾些砚墨,特别是长袖上,是经常的事情,但使用钢笔,完全不用担心这个。

    而且,随着书写,他也发现,钢笔要比毛笔好掌控得多。

    毛笔写不了多久,手就会酸就会累,所以古时候抄书,那可不是一般人能坚持得下来的,古有抄佛经以表孝心等说法,其实考的就是耐力。

    赵棣越写越流畅,由先前笨拙的字体,竟然慢慢开始有了写他写毛笔字时的风格了。

    说到底还是一个熟练度的问题。

    莫少珩看赵棣似乎颇为喜欢,说道,我让人给你也打造一只。

    有了第一支,第二支制作起来就要快捷很多了,就和制作一支首饰差不多?

    旁边正在玩铅笔的南一,我也要。

    莫少珩心道,得,再做两支。

    数日后。

    莫少珩去了一趟乌衣巷。

    一是,给赵景澄等学生,一人一套厚书壳的本子,一人几只铅笔,还有一个书包。

    北凉的读书人,都是使用书箱,但书箱本身沉重就不说了,因为是单手提,从小就这样的话,容易形成长短手。

    琴楼上,赵景澄等人,背着书包:

    莫少珩:

    是感觉有那么一点点奇怪,说是初中生吧,有点像,但又一身的小袍子。

    感觉怪怪的。

    赵景澄等拿着手上的本子和铅笔,翻来覆去的看。

    莫少珩说道,怎么样?以后上户外实践课,是不是方便了很多?

    他给这些学生的,就像是一个套装。

    赵景澄等正拿着铅笔,在手上打开的本子上划。

    以前,用毛笔的时候,这个姿势的话,连笔都拿不稳,本子也一样,软绵绵的。

    但现在

    如同得到了什么新奇的东西,玩得不易乐乎。

    莫少珩教了一会铅笔的使用,然后让一群学生要么在琴楼要么去图书馆练习铅笔字。

    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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