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热血】(第一章)
第(2/4)节
话题。有好事儿的还开出盘口,赌老闪的妹妹到底能不能让铮哥拜倒她的石榴裙下。
为什么如此火爆,因为有关于这条消息的三个人在芸薹,特别是在年轻人中间,都非常有名。老闪,全名闪正阳,称霸芸薹地下世界十几年,是当之无愧的大哥,此獠身上具备了一切当社会大哥的特点,为人仗义豪爽,做事阴险狠辣,在这个城市很多人不知道市长叫什么,却什么不知道老闪是谁。
老闪唯一的妹妹,闪月亮,因为长的特别像香港三级片明星叶子楣,所以得了一个跟她原名没有任何关系的外号,人称「媚姐」。当然这个外号只是背地里的,当着这位盘靓奶大的黑社会老大亲妹妹的面儿,都会尊称一声「小姑奶奶」。这位姑奶奶艳名远播,让所有的道儿上混的都垂涎三尺,梦寐以求。
可这位「胸怀大志,奶大无边」的小姑奶奶眼高于顶,小混混们一个都看不上,只找圈外的。其中有三段风流事儿为大众津津乐道,她先是相中了一位芸薹大学的年轻讲师,非逼着对方退婚跟她在一起,而且要当着她的面扇未婚妻两个耳光,否则就找人轮奸人家的未婚妻。最可笑的这位可怜的大学讲师只让小姑奶奶用了一个来月就因为「中看不中用」而抛弃,最后变成了神经病。同样命运的还有一位医生和银行的,最后都以隐姓埋名离开芸薹而收场。
白马将铮哥,也就是童铮,并不是混子,高中毕业以后在机修厂当过一段儿学徒,修理锻造的本事儿不知道掌握的怎么样,却给自己锻造了一件神兵利器——一把一米二长的短枪。短枪可以拆卸为四截,矛柄可一分为三,矛斗随时拧下。可为矛,为棍,为双截棍,为匕首。童铮将这把短枪视为珍宝,一般不轻易示人,连他的亲弟弟想玩也不让。
后来童铮在商业街开了一家门脸儿不大的男装店。因为人长的特别帅,他穿什么街面儿就流行什么,从开店那天起就生意火爆。但是让童铮声名大噪的并非因为他的长相,而是他三个月前一个人用那把没装枪头的短枪,打翻了十个来收保护费的混混,几乎把一个刚刚崛起以打架不要命而出名的小流氓团伙连窝端掉。此战童铮付出的代价就是身中十几刀,其中一刀险些毁容,在额头上留下了一道永久的疤痕。不过有了这道疤痕反而让这个英挺的男人更具男人味。童铮拆纱布时候曾经当着众人开玩笑说:「如果给我一匹白马,凭我手中银枪,一定不会受伤分毫。」此后童铮人称白马将铮哥,再无人敢惹。
媚姐追童铮可谓不惜血本,第一天她到铮哥的小服装店不讲价买完了所有的上衣,然后请童铮吃饭,童铮没有答应。第二天媚姐到店里买完了所有的裤子,然后请童铮吃饭,童铮还是没有答应。第三天她到店里买完了所有的鞋子,童铮依然没跟她吃饭,只是问她到底什么意思。
媚姐回答的很直接,抬手摸了摸铮哥额头的刀疤说:「姑奶奶我喜欢你,我要你做我的爷们儿!」
童铮回答的更直接:「我不喜欢你,你就死了这条心。」
媚姐说:「一个晚上,姑奶奶让你从此不想别的女人。」
童铮的答复是:「买衣服我欢迎,其它的免谈。」
媚姐来来回回纠缠过童铮多次,都被无情拒绝,她放出话来,哪个女人敢靠近童铮,后果只有一个就是轮奸致死。吓得商业街上本来都把白马将当成心头肉的一众老板娘以及女店员们都不敢在多看童铮一眼。好在,童铮卖的是男装,生意不受影响。而且童铮也没有女朋友,让媚姐干着急没办法。
她索性就在童铮店里当了店员,传令下去,芸薹所有混混都得在童铮的店里买衣服,最少买一身儿,否则就是不给老闪面子。每当来了混子,不管认识
第(2/4)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