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号受害者
第(3/9)节
「看来牠还是有东西可以吃。」元彬用安心了的语气说。
「你也要餵牠吗?」我问。
「对。」
「那你要陪牠一直到牠吃完,其他的狗一看到有东西吃就会和牠打架。」
我看到元彬手上拿着一整个便当,心里有点惊讶,我自己顶多拿点剩饭和骨头过来,没想到会有人这么大手笔,这也许是噗噗第一次吃饱。
看着噗噗吃饭时,郭元彬一边和我攀谈,问我读哪一班、叫什么名字。
我说我帮狗取名叫噗噗,他说他取的是小吉,还说既然如此,那乾脆合起来叫噗嘰算了。
一点都不好笑,但是他讲得很起劲。
陈伯昱站在后面看,脸上没什么表情,他已经对我起了戒心。
就这样,我和郭元彬认识了,假使叫我写一篇叫做「如果我有时光机」的作文,我会花一千万字的篇幅申论「为什么我必须回到国中时代,给初遇郭元彬却没有逃走的自己一巴掌」。
大部分时间我还是对他感到很不耐烦的,所以关于这个主题,我应该可以侃侃而谈。
其实我是有机会和郭元彬擦身而过的,我是说,我只是餵个狗耶,我招谁惹谁了连做个爱心都要被瘟神缠上?本来我和郭元彬可以只是萍水相逢,可是噗噗,那可怜的噗噗有一天竟然受伤了。
看着他前脚上的血跡,我和元彬都很揪心。
我转了一圈,想知道附近有没有野狗。当然我不能确定谁是犯人,但是当时我真的很想痛揍点什么来发洩心中的不满。
「不能让牠继续在外面乱晃。」元彬说完,回头和伯昱讨论可不可以带牠回家。当时妈妈怀孕了,伯昱不希望她接触野狗。
就在元彬提议买个狗屋把噗噗安置在他们住家附近时,我出于衝动这么说了:「我带牠回家。」
「你家可以养狗?」元彬问。
我没有回答。
我想知道的是,到底有谁家里可以养小孩子从外面带回家的野狗?白痴都知道:没有。要养也要去抱刚出生的小狗或是买隻血统名贵的狗,要不,最少也要去领养。
「你总不能养活每一隻饿肚子的野狗吧?」「你如果这么做,只会让野狗更猖獗。」
相信我,各位当人家爹娘的,每一个小孩子都知道这些事,简直听烂了!但是当一个孩子想要帮助一隻小动物时,关心的真的不是任何政策或效率的问题,更和平不平等没有关係。
至少对我来说没有关係,因为我不是一个有崇高理想的人。
我绝对不会去参加拯救流浪狗的连署签名活动,平常我虽然滥情,但是很少用在弱势的一方身上,我也不会去提倡大家一定要关心动物的福利,事实上,我是一个做了善事还会被调侃「你也这么有爱心噢」的人。
是否要收手,在自己可以做点什么的时候让生命在我面前逝去,这才是我心中的危机,虽然我知道这种事对谁来说都不重要,甚至对平常的我来说也不重要。
我已经介入噗噗的世界了,我知道这世界很糟,但是这干噗噗什么事?我当时只希望这些糟糕的事不要干噗噗的事,至少噗噗不要被波及,我满脑子都是这个想法,所以我真的把牠带回家了。
老爸老妈照例在吵架。
小时候我总觉得大人吵架根本没有理由,大人会为了吵架而吵架。长大了一点以后,我是听出了些许可能是理由的理由,但是还是看不出必要性。大人的确是为了吵架而吵架的。
我以为老爸老妈专心吵架,或许会忽略家里多了一隻狗,但是很显然我想太多了,老妈和老爸吵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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