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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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比一比?”
程兵说:“比一比。”
蔡彬几乎在吼:“比一比?”
“比!比!比!”
程兵连衣服都没脱,开始朝水面奔跑,水漫过了他的脚踝,膝盖,腰部,最后他一个猛子扎进去,奋力像对岸游去。
“程队,抢跑,玩赖是吧!”
蔡彬哈哈大笑,似乎了却了一桩心愿,紧跟着程兵划开的水痕,他也入水,奋力游了起来。
两个人都是标准的军警渡河姿势,说不上是什么游泳门类,脑袋一直露在水面上换气,速度却一点不慢。
渐渐地,蔡彬有一些体力不支,他落后了,正巧来到河中心那处浅滩,他在浅滩上歇了歇,在他的目光中,程兵已经变成了远处的一个小点,他又踩了踩水准备去追,等水即将漫过他的胸口时,他轻轻摇了摇头,返回浅滩。
这给两年来跟随程兵的动作做了个总结。
程兵还是只露出一个脑袋,奋力向前的身影倔强而孤独。
“兵哥!”
蔡彬是第一个换称呼的人,也是坚持到最后才换回称呼的人。
“人要往前看,不能总活在过去。我们找了这么久,还是找不到王二勇,你想没想过有可能是因为他不再作恶了,他想变成好人,老天再给他一次重新开始的机会?”
程兵好像没听到,连头都没回,他向前扎了一个猛子,消失在河面。
等蔡彬再看到他的时候,他已经登上了河岸,湿淋淋地朝主路上走,并没有回头。
“你要不要也给自己一个机会?重新开始啊!”蔡彬喊得声嘶力竭,“咱们都给自己个机会好不好?”
程兵还是没有回头,只是伸出手,像举着一把需要细心呵护,躲避风吹雨打,才不会熄灭的火炬,他轻轻摆了摆手,算是最后的回应和告别。
蔡彬确定,刚才那句话,程兵听到了。
蔡彬跌坐浅滩之上,惊起鸟群无数。
他嚎啕大哭。
佛陀往往以身殉法,但他们从不哭自己,而是哭世人。
从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到广西梧州,1510公里,昼夜不停地开车,经过昆磨高速和广昆高速,大概需要十七个小时,而程兵却走了整整两年,度过了四对春夏秋冬。他当然没有进行徒步,但他的修行比那痛苦得多,他不停地寻找,折返,跑着一场看不到终点的马拉松,每座城市都只是他的驿站。
他不用再翻动日历了,他把自己变成了日历。
春意盎然之时,树叶随着微风摆动,阳光把树影打进公交车内,乘客寥寥无几的早班车上,程兵鹰一样锐利的双眼再次启动侦查模式,他盯着每一个来往的乘客,甚至有些病态,大多乘客都被他盯得浑身发毛,坐在离他很远的位置,他那没有警服加身的气场依然把周围建造出一堵高耸的空气墙。这样的搜寻,他经历过成千上万次,每次都是一样的无功而返。他终于收回目光,继续翻看他那泛黄的笔记本,笔记本早都写满了,在原本行与行,字与字之间的空隙,又增添了不少有用的信息。钢笔、中性笔、圆珠笔,2002年第一次记录时,那家钢笔的生产厂家已经倒闭了,程兵却还在赴一场自始至终看不到宾客的宴会。笔记本的质量远不如程兵内心那样坚定,不少纸张都飘零掉落了,程兵重新进行了装订,还把封皮也换成了防水的。
一辆公交车,不少乘客,全是完全陌生的脸,程兵再也找不到和过去相关的一切——除了921,除了王二勇。
南方盛夏,刚刚铺设的沥青散发着难闻的味道,蒸腾的热气把一切变成看不出形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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