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第(2/2)节
林霁比他大了五岁,郑知夏现在想起来都觉得自己小时候能跟他玩到一起属实是奇迹,他们住在同一个小区,要说交集也不算多,他认为全靠自己缠着林霁才有了后面这段长达多年的友谊。
否则五岁的年龄差真的没什么能玩到一块的地方,毕竟在郑知夏最猫嫌狗憎的那几年,林霁都已经在准备拿市三好学生了。
他从小学黏到高中,直到十八岁那年林霁大学毕业被家里扔去开拓国外市场,郑知夏这才迎来了人生中第一次和林霁的分别。
冗长的,索然无味的三年。
郑知夏回到公寓后直冲浴室,热气蒸腾着冲掉他身上乱七八糟的气味,烟酒混着脂粉香黏在换下的黑衬衫上,他嫌弃地捏着一角,眉毛夸张地皱着,最后还是将它扔进了垃圾桶,直到香薰蜡烛在暖灯下静静地燃出不深不浅的一汪泪,郑知夏这才从衣帽间出来,定好闹钟关灯睡觉。
他已经很久没有在十二点前入睡了。
第二天自然起了个大早,学校里早就请了假,他是好学生,和教授辅导员的关系都称得上热切,自然也拥有些好学生应得的特权,讲完后一看别的消息,这才发现邓明城凌晨一点发了条消息过来。
很淫猥地问他:“看来徐昭很不错嘛,不下来陪兄弟们玩了?”
郑知夏努力回想了一下,只能记清有些刺眼的灯光和徐昭白得模糊的躯体,那张端方又楚楚可怜的脸也如揉皱的一张纸,最醒目的反倒是左脸上的那颗小痣。
还不如桌上的那一枝白绣球。
“没什么意思,”他回邓明城,“下回别安排了。”
这个点邓明城必然还没醒,郑知夏没再看别的乱七八糟的消息,他花了整整一个小时在收拾自己这件事上,对着镜子挂上银质的锁骨链,又从抽屉里摸出手表,香水轻飘飘地散在晨光里,是尤加利、鼠尾草、玫瑰的香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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