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冤家之合欢交结】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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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为是自己的孩子遭受羞辱,那可是他忍不住的事!也因此,校长在权衡轻重下,他不愿轻忽或得罪任何一方,只好宛转的向她父母说明不能转班的原因。
那女生的父母也是明理的人,知道不能宠爱自己女儿,就决定接受校长的裁定。
结果呢?那女生闹了一个星期,最后还是无可奈何的回来上课,不过她有一个条件,就是不要跟我同桌的坐在一起。
(那时是两个学生共用一张桌子)事情能这样解决,那是再好不过,而郭老师也很用心的访问了双方家长;除了要家长协助开导小朋友的心理,也希望我跟那个女生的心结,能慢慢解开。
当然,双方家长都是明理的人,都把我们的事当作是小孩子之间的玩闹,根本上也不须过度重视。
问题是:我跟那个女生,却从此步上又是竞争、又是吵闹的冤家路。
因为以那个女生而言,她一直以为我这个人吊儿郎当的,也像头大笨牛,一点也不尊重她,时常找她麻烦,让她的脸面挂不住…。
对我而言,毕竟我还只是个八岁的小孩子,虽然我不会、也不知道结冤报仇,但要我乖乖的顺从她,以我的个性,那是绝对做不到的事。
但是无论如何,我跟那个女生就是如何的不愿,还是开始彼此同窗共读的日子,而且还是同窗了五年。
因为到了五年级,当学校再度重新编班的时候,我跟她竟然又编在同一班。
真个是冤家路窄!(3)小小冤家我跟那个女生在功课上,彼此总是互别锚头,总是一个第一,另一个就第二。
以学科而言,我在算术与自然方面比较强,她则是国语、社会比较好;术科方面,我是美术与体育比较拿手,她则是唱歌、跳舞与写字比较出色。
至于班上其他同学的表现,就比较一般,当然也有时常拿「鸭蛋」
的小朋友,也就是说:每一班五十几个小朋友之中,都是有几个比较「优秀」
的学生,有十几个中上的,十几个中等的,剩下的就比较普通的了。
再以品德方面来说,我们这一班的小朋友,大部分都是「循规导矩型」,只有几个比较顽皮。
卫生条件来说,那也是有些差异,有些同学常在晨间检查时,因为没带手帕、卫生纸,而被老师打手心。
(那个时代可以体罚学生,不过大多是打手心、打小腿或是罚站,严重一点的,还会举椅子罚站。
)至于流鼻涕的、吐痰的、不洗澡的、衣服不换洗的…,状况很多啦!当然跟小朋友的家境也有关係。
至于我跟那个女生,我们算是比较特别的,除了成绩比较好,规矩礼貌也不差。
每天上学都是穿戴得整整齐齐的,都会带手帕、卫生纸。
我跟她要说不同的,那就是放学的时候,我总是衣服歪七扭八,有时还沾一些泥土;她则是仍然乾淨清爽。
这个差异主要是她在活动后,都会打理自己的仪容;我则比较不在乎,反正回家以后,自有老妈帮我处理。
那个女生其实也不是文静型的,她在运动方面好像也不错,赛跑、打球等玩起来也是很疯,皮肤有点黑,刚开始还绑两条小辫子,到了五年级,就剪「清汤挂麵」
的女生头。
还有,我是从四年级开始戴眼镜,她则是到了小学毕业,好像也没近视什麽的。
不过在三年级的时候,她曾经被传染砂眼,也被传染过头蝨。
那段台湾经济还很艰苦的年代,这二种病传染的蛮多人。
她跟一些女生被集中坐在教室的一角,每天早上都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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