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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节
 临走时,小白爸爸总会交给我一长串腊肉和香肠要我带回家。很独特的风味,和台湾香肠完全不一样。在我双手拎着沉重的食物时,美丽的黎妈妈就默默地在我口袋里塞进红包,再加上一个让人脸红的微笑。

    在我记忆中她从没对小白那样笑过,让我觉得这个笑容是特别为我订做的。她嫁给小白爸爸三十年了,始终不会说国语,也不会说广东话。据说夫妻之间的沟通使用英语。

    黎少白从爸爸那儿遗传了身高,从妈妈那儿遗传了漂亮的脸。幸运女神将好的基因都蒐集到他身上了,以至于他一年要用掉十几个女朋友,彷彿以这种方式报答幸运女神的眷顾。

    他曾说,等他交过一百个女朋友,就要和第一百零一个结婚。很久以后,台北盖起了一零一大楼,他依然没结婚。我认为这个人一辈子都不会结婚的。

    对我来说,和他一起去泡妞只是好玩罢了,并没有真的期待甚么。女孩子可能会喜欢我,却会爱上他;喜欢和爱到底是不一样的。即使上了床也不一样。

    针对这个问题,黎少白的答案是──你不专心。

    「任何事,就算只是泡妞都应该专心一志,全力以赴。你功课不好跟把不到马子,理由是一样的。」

    其实我也能专心做一件事,只是不多,不像他那样事事都全力以赴,彷彿有用不完的精力。

    以读书来说,我只在大学联考前很用功的拼了几个月,在这之前和考上之后,我都是个不爱读书的坏学生。

    恋爱也是,只要专心爱一次就够了,其他都是玩玩。

    那一年的暑假是「彩色」的。如果那个暑假是一幅色彩绚烂的水彩画,其他所有的暑假都像幼儿的铅笔涂鸦。

    那一年我大三。

    黎少白高中毕业就直接去当兵,跌破所有人的眼镜。他认为读大学只是浪费生命,即使他的成绩绝对上得了台大医学系。

    我觉得他只是过腻了学生生活。

    他家里有的是钱。黎家在台湾、香港和美国都有生意,家里的金山银矿让他挥霍两辈子都挥霍不尽,他永远不必面对「工作」这件事。不必工作也就不需要文凭了。

    我可不能像他那样轻松。为了赚学费和生活费,晚上必须在啤酒屋打工,假日兼两份家教,教小孩子英文和数学。高中毕业后我就发誓再也不拿家里一毛钱,因此也没有多馀的钱和时间出去玩乐。

    直到黎少白退伍回来,我们才像从前那样一起出去玩。和他在一起的时候可以暂时忘记金钱的有限性。

    当了两年兵,他的泡妞技术不但没有退步,反而因为军中的操练让他更加身强体壮,古铜色的肌肤随时散发出吓死人的雄性魅力。往他身边一站,我这苍白的大学女生就显得更加苍白了。

    很多男生当完兵都变得粗鲁低俗,黎少白却不是那种笨蛋。他在军中居然利用时间自学了西班牙文,加上之前就很流利的英文和法文,成为能操三种外语的牛人。这还不包括广东话呢!

    外貌出色,多金又多才,他在女人面前依然无往不利,一起外出「猎食」的时候我也总能沾他的光,分到一杯羹。

    虽然我说「分到一杯羹」,但并没有甚么屈辱感,也许在一起太久了已经习惯在这方面当他的跟班。

    黎少白对我很够朋友,不会挑单独的女子下手,也不会把丑女塞给我,必须是成对的美女他才会主动上前搭訕。可惜到了最后关头我总是得到一句:「原来你真的是女的啊!」然后拒绝,然后落得一身空虚感。

    当然不会每次都以空虚收场,偶尔也遇到想尝鲜的女人,想试试看跟女的玩是甚么感觉。我没有让她们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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